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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陰陽生克

子平真詮

子平真詮 · 沈孝瞻 · 清·乾隆

白話導讀

本章探討五行之間「相生」與「相剋」的基礎原理。如同四季循環,木生火、火生土,萬物得以生長,這便是「生」的關係。然而,光有生長還不夠,必須有「克」來制約與平衡,才能使事物完整。例如,木在秋天會被金所「殺」,這並非單純的破壞,而是促使生氣收斂,為下一次的生發積蓄能量,就像人需要適度飢餓才能維持健康。因此,「生」與「克」是並存且同等重要的力量,共同推動著萬物的運行。 在八字命理中,理解這些生剋關係至關重要。五行不僅有金木水火土之分,每個元素還帶有「陰」或「陽」的屬性。當這些陰陽屬性不同的五行相互作用時,即使是相同的生剋關係,也會產生不同的結果。例如,金克木,但根據金和木的陰陽搭配,會區分為「正官」與「七殺」兩種不同的影響。「正官」通常代表著規矩、紀律與正面的權威,而「七殺」則可能帶來挑戰、壓力或更為激烈的變革。本章強調,辨明這些細微的差異,對於判斷命盤中各種力量的性質與吉凶,具有決定性的意義。透過深入理解生剋的陰陽變化,讀者能更精準地解讀命盤,洞悉其中蘊含的性格特質、運勢起伏與人生課題。

※ AI 整理的白話導讀,僅供參考;原文見下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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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時之運,相生而成,故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復生木,即相生之序,循環迭運,而時行不匱。然而有生又必有克,生而不克,則四時亦不成矣。克者,所以節而止之,使之收斂,以為發洩之機,故曰“天地節而四時成”。即以木論,木盛於夏,殺於秋。殺者,使發洩於外者藏收於內,是殺正所以為生,大易以收斂為性情之實,以兌為萬物所說,至哉言乎!譬如人之養生,固以飲食為生,然使時時飲食,而不使稍飢以待將來,人壽其能久乎?是以四時之運,生與克同用,克與生同功。

-2/27-子平真詮-沈孝瞻原著然以五行而統論之,則水木相生,金木相剋。以五行之陰陽而分配之,則生克之中,又有異同。此所以水同生木,而印有偏正;金同克木,而局有官煞也。印綬之中,偏正相似,生克之殊,可置勿論;而相剋之內,一官一煞,善惡(淑慝 te4)判然,其理不可不細詳也。即以甲乙庚辛言之。甲者,陽木也,木之生氣也;乙者,陰木也,木之形質也。庚者,陽金也,秋天肅殺之氣也;辛者,陰金也,人間五金之質也。木之生氣,寄於木而行於天,故逢秋天為官,而乙則反是,庚官而辛殺也。又以丙丁庚辛言之。丙者,陽火也,融和之氣也;丁者,陰火也,薪傳之火也。秋天肅殺之氣,逢陽和而克去,而人間之金,不畏陽和,此庚以丙為殺,而辛以丙為官也。人間金鐵之質,逢薪傳之火而立化,而肅殺之氣,不畏薪傳之火。此所以辛以丁為殺,而庚以丁為官也。即此以推,而餘者以相剋可知矣。